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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性与法

【标题】:“卖淫女”坠楼事件 是自愿?是强迫?

【内容】:

  今年11月5日凌晨5时许,浙江省上虞市。一声闷响划破了黎明时分的沉寂——该市经济开发区的蓝宝石酒店江西打工妹江青荣从酒店三楼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浙江省上虞市警方称江青荣是卖淫女。12月6日至9日,笔者跟随江西省法律维权、新闻联合调查组在浙江省上虞市进行了数天的采访。

  她从三楼坠下

  今年才25岁的江青荣静静地躺在上虞市人民医院骨科的15号病床上,看着进进出出的人们,清秀的眉目间含着难以诉说的悲愁。出事这段日子以来,她一直这样躺着,连翻身也极其困难。

  说起事发时的情景,江青荣恍如做了一场噩梦。

  10月30日,江青荣与丈夫黄应华商量到浙江省义乌市劳务市场找份工作,因为夫妻二人所在的义乌皮鞋厂生意较为惨淡。江青荣根本就没想到,去了劳务市场便被人介绍给了上虞市“蓝宝石”酒店老板吕海军,具体工作是到酒店打扫卫生,洗涮盘子,当服务员,月薪500元。

  孰料想,江青荣一到酒店就被限制了自由,和其他服务员一样,与外界失去了联系。除了工作外,酒店三楼通向宿舍的铁门经常是锁着的,老板和老板娘也常常守候在门口,监视着她们,日常生活用品都是由老板娘颜夏香买好后带回来。除此之外,“老板吕海军夫妇还逼我陪酒、卖淫。” 江青荣说。

  为了逃出魔窟,江青荣与身在义乌毫不知情的丈夫联系,要他第二天一早来接她走。

  11月5日凌晨5时许,江青荣趁其他人还没有起床,就用一根白色的电线一端绑在自己腰上,一端系在三楼宿舍走廊的窗户铁栏杆上,但当她滑到二楼时,因体力不支,狠狠地摔在了酒店后面的正元袜厂大院水泥地上,当时便动弹不得。

  7时30分许,正元袜厂上班的保安在停放自行车时听到微弱的求救声,保安看见江青荣光着脚躺在地上,鞋子丢在一边,嘴角流出了血。当得知江青荣是“蓝宝石”酒店的员工后,他和门卫一起到蓝宝石酒店报完信,便赶快拨了“110”和“120”,把江送至上虞市人民医院抢救。

  江青荣告诉笔者,自从进了酒店,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逃出这个淫窝。强烈的逃走念头促使她采取了冒险的行动,她甚至都没有考虑到这一举动将会给她带来什么后果。

  清白比伤痛更重要

  江青荣对自己的病情并不十分了解,她只知道自己可能一辈子都得躺在床上。她的下半身无法动弹,没有丝毫知觉。马尾神经的断裂,使江青荣的大小便成了每天最痛苦的功课。

  出事后,丈夫黄应华成了江青荣唯一的依靠。江青荣接受采访时,黄应华一直站在她的身边看护着她。他告诉笔者,他们两人是在浙江温州打工时相恋并结婚的,一直非常地恩爱。黄对江的遭遇后悔万分:“早知道要让她受这么大的灾难,我怎么也不会让她出来找工作。”黄和妻子希望通过打工实现梦想:还清结婚时欠下的几千元债务;把老了的房子翻新一下,让3岁的女儿能接受好的教育;让年迈的父母不再操劳。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眼泪便在眼眶里打转:“那天我在酒店大门口等她,突然有人跑到酒店楼下大叫有人从楼上摔下来了。我心里发慌赶紧跟他们跑过去,一看竟是我老婆。当时她躺在地上,脚上的鞋掉在2米开外。我扑过去紧紧地抱住她,话都说不出来,觉得人跟昏死了一样。我现在只想多陪陪妻子,让她心里好受些。”

  江青荣一入院,院方便通知要动手术,这得需要钱。钱困扰着江青荣一家。攥着卖粮食的3000元缴了医疗费后,一家三口人的伙食费控制在每天12元以内,早上三人一人一碗稀饭,中午和晚上3个人合吃一份菜。江青荣的父亲江德福根本就没得到福,他心疼心爱的女儿,总是把那一点点好菜留给女儿:“医生告诉我们,她的营养要跟上,但没有办法,没有钱。”江的父亲住在外面,每晚10块钱,而黄应华就睡在江的旁边,就是这样,每晚仍要交15元住宿费。目前江青荣仍欠着医院好几千块钱,接连不断的追缴通知和院方不断要求其出院的压力,使一家人喘不过气来。

  据浙江省上虞市人民医院骨科朱仰义医生介绍,江青荣目前的病情较稳定,正处于康复期,除了部分神经不能恢复外,骨折已基本恢复。其它状况也较正常,虽然不能起床,大小便困难,左脚还很麻木,但从医疗上看,她可以出院了。

  江西省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治疗中心的李国荣对江青荣作了仔细检查后认定,目前江虽尚未出肌肉萎缩,但肌肉已开始松弛。“争取时间”对于她今后的康复较重要。但鉴于上虞市未对江进行法医鉴定,另外江不能长途奔波,可能不太好立即出院。

  江青荣含着泪告诉笔者:“我绝不是自愿的,我是清白的。若真是那样,我还不如去死掉!”

  江青荣的老父亲向有关部门投寄了伸冤信。

  伸冤信得到了浙江省部分媒体的重视,地方媒体连续报道了江青荣的不幸遭遇。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江青荣,对此表示慰问和声援;不少附近的居民来到江青荣床前,送来了浓浓的爱心和真挚问候;同病房的病友知道江青荣的不幸遭遇后都伸出了友爱的援助的手。他们把亲友送来的水果、食物都给了江青荣,素不相识的人还偷偷地把食物留在了江的床头。江青荣不知道怎样感谢他们,“我没有钱,没法报答他们,只有从内心真诚地感谢他们。如果我能动,我真想给这些好心人磕头谢恩。”

  “被迫”还是“自愿”

  12月6日晚12时许,笔者风尘仆仆赶至上虞市。该市团委的负责人说:“江青荣是卖淫女,警方已定了性了。”次日一早,笔者便四处采访,一到医院,院长也说江是自愿卖淫的。为了寻求答案,笔者来到了上虞市公安局。该局副局长张伟光说:“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到12月6日下午,已经证实了江青荣是个卖淫女。目前对蓝宝石酒店老板吕海军夫妇初步认定为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

  据这位张副局长介绍,在案情侦破中,警方还采用了高科技电脑画像手段,根据女老板和江青荣的共同回忆进行画像,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有关证人。他还说:“江青荣说老板娘将她推入房间后就从外面锁上了门,但我们侦查后发现,那个锁是球形的,根本就锁不上的。”

  随后,笔者找到了上虞市主管江青荣案件的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王建龙,他出具了治安大队在12月7日(也就是笔者采访的当天)所做出的一份名为《蓝宝石案件的前期调查报告》。在简要介绍案情后,王做了两点总结:“一、根据蓝宝石酒店老板吕海军、颜夏香夫妇,嫖客俞某、钟某、倪某、韩某、张某及卖淫女陈某、蔡某的交代,我们认定店主构成强迫卖淫证据不足,与法律规定的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明显差距。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初步认定,蓝宝石酒店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且情节较为严重,应予严惩。二、11月5日,江青荣冒死跳楼,经查与事实不符。她不是冒死跳楼,而是从酒店三楼自己的寝室内用电线一端绑住窗户栏杆,自己用手拉住电线向楼下溜时,因体力不支,摔倒在地致伤。至于要逃走的原因,经调查分析是:在酒店的顾客要江青荣陪酒,江不同意,顾客有时对其耍流氓,而老板为招揽生意,不但不制止,反而纵容,所以,江与黄应华联系好,第二天(即11月5日)上午8时偷偷逃走。”

  王建龙还说:“因为此案的复杂性,我们还要对江青荣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

  嫖客不承认见过江青荣

  此后,笔者见到了上虞市警方带来的嫖客韩某、张某、倪某及吕海军夫妇。

  令笔者感到惊奇的是,被警方指认为嫖客的张某当即就否认了自己是嫖客,说自己的一个朋友是嫖客。陪同采访的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悦强道:“你再说一遍,你不是嫖客?”几次讯问之下,王悦强说:“哦,我可能搞错了,这两天太疲劳了,为了这个案子。”

  64岁的嫖客韩某的说法更令人感到蹊跷。在他的形容中,那天与他交往的女人短头发、很瘦、操湖南口音。当笔者再三询问他是否指认过江青荣时,他摇头否认,他告诉笔者:“他只是12月6日被警方传来做了个口供,然后又回去了,根本没被拘留过。”

  他的话令笔者心生疑窦。于是笔者与其一同赶到上虞市人民医院与江青荣当面对质,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韩某走到病床前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江青荣之后,很肯定地说:“我不认识她,绝不是她,绝不是她。”

  躺在病床上的江青荣打量了韩某后,也说:“从没见过这个人,不认识他!”这段对话让在场的人目瞪口呆。

  第三个嫖客倪某,西装革履,打着手机,从看守所里大摇大摆地走出来。还未完全听清笔者的问话,便说:“瞎说,我从未见过江青荣,更没嫖过。”

  老板娘颜夏香在接受采访中表示,从未接受过什么电脑画像,也不知道辨认嫖客这回事,她从没有提供过他们的长相。

  知情人说:锁住了门只能跳窗逃

  12月8日上午,笔者来到位于上虞市经济开发区329国道旁边的蓝宝石酒店进行探访。

  蓝宝石酒店的招牌已被摘了,在二楼的沿国道处还设有“吃饭住宿”的标牌。该酒店位于正元袜厂前面,是三层的环形楼房。在知情人的指引下,笔者来到这里,底楼的卷闸门开着,什么也看不见。进入二楼,是5个包厢,但包厢里已是桌去椅空,在入门的包厢里,几位袜厂的男工人住在里面。他们告诉笔者,他们是12月5日搬进来的,进来时空空如也。笔者上了三楼,在二楼进入三楼的第5个楼梯处,笔者见有一铁栅门被拆掉的痕迹,一边有两根粗大的铁钉,另一面留下木头刚被撬去的新鲜的痕迹。踏入三楼,好像被粉刷过一样,一切都是新的。三楼共有5个包间,每个房间都是球形门锁,只有两间房的锁是好的,其它的都有被撬、被拆的痕迹。进入最边上的一间房,看见正元袜厂的一位打工妹,她是12月5日搬来的,搬进时里面有5张床。据她说,当时门上有锁,只要外面一上锁就出不去,而且二楼至三楼一上锁就可以将楼层全部封死,人要是想出去,只有从三楼打开窗户跳下去,跌入正元袜厂厂区。

  12月8日上午10时许。江西一些媒体及江西团省委、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治疗中心共12人到江青荣出事现场上虞市正元袜厂厂区内了解情况。该厂门卫及保安非常配合地接受了笔者采访。然而,就在笔者采访行将结束时,一大批人跑出来,其中一名负责人模样的人走出来大声叫嚷:“把铁门锁上,别让他们走了。要走的把带子留下来。”笔者还未反应过来,一门卫已将门锁死。在与厂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笔者们向报社及有关部门紧急求助,在各方压力下,50多分钟后,正元袜厂厂方才很不情愿地将门打开,让笔者离去。

  维权律师:别让江青荣冤成 “小白菜”

  针对浙江上虞警方声称江青荣是自愿卖淫、老板不构成强迫卖淫罪,随同江西媒体前往浙江调查事件真相的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刚说,别让江西的这名弱女子又成为浙江的另一名“小白菜”。

  朱刚律师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江青荣是清白的,她自愿卖淫的行为不成立。为何呢?老板吕海军是骗她到酒店打工的,其次江青荣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再次三个嫖客均不承认他们嫖过江青荣。”

  朱刚称,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的“强迫卖淫罪”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限制别人人身自由、威胁等办法,使她们违背自己的意愿,迫使她们卖淫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吕海军夫妇俩完全构成强迫卖淫罪,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正在江西媒体大肆披露江青荣事件真相时,江青荣因费用等原因无奈地出了医院。但苦难的她并未被可爱的江西老区人民忘记,南昌市残疾人康复治疗中心听到情况,立即组织医生赶赴事发地,护送江青荣回家乡疗伤康复。

  江青荣回乡疗伤的消息不胫而走,江西省团委权益部负责人说,江青荣是外出务工青年的一员,是我国一个弱势群体的代表,对她,团省委会关注到底。江西省司法厅的有关负责人明白无误地表示,将组织一个律师团,前往浙江调查取证,对于江青荣的法律维权将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绝不让江西的打工妹在外受凌辱,受欺侮。江西省各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的行动,使国家的一些部委也加入了维权的行列。

  今天的江青荣仍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难以动弹。她天天接受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爱,但她和她的家人始终不敢去面对残酷的现实,对明天要走的路,每人脸上写满了迷惘,但他们心中有杆秤——法律的天平永远是公正的,她们希望能尽快看到那一天的到来。

   
  编者注:

  本刊编辑在收到《对一起“卖淫女”坠楼事件的调查》一文后,立即与江西、浙江等有关方面进行了联系:江西方面表示“此文真实可靠,文章内容是江西记者赴浙江采访后真实、客观的报道”;浙江省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王建龙则对江西方面的“如此不负责任”的说法“表示非常气愤”,并向本刊发来传真,做出如下说明:

  一、犯罪嫌疑人吕海军、颜夏香日前经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逮捕,不久将依法起诉;

  二、对文章中的“嫖客不承认见过江青荣”这段文章,我们认为纯属无中生有,难道我们为了搞清案件,而将毫不相干的三男子抓来,做一下笔录而充当嫖客吗?这可能吗?

  三、去年12月7日,江西方有新闻界朋友到我们上虞采访,市局张副局长因开会没有时间,叫治安大队队长王建龙陪同,王向他们介绍了案件的具体经过,客气、热情地接待他们,而他们却暗暗地用摄像机偷拍,并要看有关材料。王队长告知因案件在调查阶段,不能翻阅材料时,他们却说王队长蛮横无理,并将拍摄内容在南昌有线电视台播出,损害了王建龙队长的形象。

  四、市公安局有关领导非常重视此事,并明确指示:对有关此事的新闻报道,我局很关注,并保留申诉的权利;对这起案件,我们欢迎江西方有关部门来浙江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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